专利商标在民法上的相关问题

其实,商标有商标法管着,专利有专利法,但是有时候,可能会牵扯到民法,在这方面,长春恒信致远在商标专利上有一些类似的问题,在内部培训中也讲到过,在这里,与大家共享,至少对长春这边的商标专利著作权还是有好处的。

【培训题1】在一起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诉讼中,人民法院进行了调解,并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制作了调解书。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,该调解书自何时具有法律效力?
A.制作完毕时
B.送达任何一方当事人时
C.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后
D.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

这个题目呢,考的是调解的自愿原则与反悔,只有签收后,就无法反悔,这个时候就生效,所以答案为D。

【培训题2】在一起商标专利纠纷案件中,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,人民法院制作了调解书,但原告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,拒不签收。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,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?
A.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该调解书
B.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该调解书
C.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
D.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

这道题目的标准答案,在长春恒信致远商标专利的培训中,是有不同声音的,有选B的,也有选C的,其实,人家拒不签收,说明当事人不太自愿,这就表示不用送达调解书了,这个时候,只能及时作出判决,所以我们觉的正确答案 为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