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利能保护哪些主体

大家都知道,专利是保护技术的,通过公开换取保护,对大家都有好处,然而不是所有的技术都可以申请专利的,比如原子弹中的一些技术,就不能申请专利,一些新发现的元素,也可能不授权,主要是因为这些对社会影响太大,普通的保护,是保护不了的,有些对国家的影响太大,不适宜通过公开来换取保护。

在专利法二十五条中,规定了一些东西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,如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,这个不能授权。但是用于原子核的设备是可以申请专利的。专利法第二条规定了绝对不能授权的专利,而二十五条中,不授权的还有不少,如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,这个也是不可以授权的。

所以呢,大家要明白,不是随意提出一个技术方案,就可以申请专利的,有的会直接驳回,驳回后,复审也是没希望,打诉讼也不行,每年都有不少人想搞永动机,但是还没有授权的。还有一点,比如用某种药治病,这个治疗方法,是不可以申请专利的,但是药品本身可以申请专利,这两者是有区别的,不可混同。

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宿

申请专利,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申请呢,是的,不要说中国人,国外人也可以在中国申请专利的,这个是没有问题的,但是一项技术,如果不是你发明的,那么你去申请专利,就有点不地道了,还有,申请专利的权利,可不可以转让呢,如果是公司申请专利的话,那么发明人能不能填法人呢,这里还是有些知识点的。

首先,申请专利的权利,举个实例,如果A在甲公司工作,完成了一项技术,然后甲跳槽到了乙公司,那么,A在跳槽的一年内要申请专利的话,如果与原来在甲公司的工作相关的专利,专利权应当是甲公司的。并不是乙公司。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,应当是公司而不是个人。

有一点,就是奖励的事,比如某甲给A公司申请了一个职务发明专利,这个专利在甲公司产生的利润,其中的2%归于甲,这是利润,并非税后,有的公司,把这个算税后,其实这是不正确的。另外,法人是不能作为发明人的,发明人一定得是自然人。

发明专利的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

专利申请,尤其是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,有很多地方是要注意的,如果站在审查员的角度来理解,我们发现很多问题会简单很多,在长春恒信致远的业务中,我们从审查员的角度出发,比如收到一个发明专利申请后,我们要做什么呢?

首先要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,看看是不是技术方案,如果不是技术方案,比如什么文学作品啊,什么一句话的说明啊,有些明显就不是专利,那就要审查,另外如果只说自己的技术怎么怎么好,效果如何如何,但却没有实质的方案,差不多是广告宣传的那种,也是要发审查意见。

再有一个,就是看看违背不违背专利法第5条,也就是说违背不违背法律,比如一些妨碍社会公德的,是不能申请专利的。如果是向国外提出的专利申请,那还得要做一个保密审查,只要是在中国境地完成的,都要做这审查。另外,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也是要注意的,比如一些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,或者科学方法之类的,都不能授权的,比如一种下棋的方法,还有就是一些规章制度,这些都要发审查意见。

注册商标的续展、变更、转让与使用许可

注册商标的后期其实是有很多事要注意的,比如续展,如果不续展的话,商标可能就会无效,不觉有变更,主体地址变更了,商标也要变更的。这些知识点,我们一个个来分析吧,首先就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从哪一日起算,这个与专利是有区别,专利的起算日是从申请日算起,而专利权应该从专利管理部门公告之日起开始生效,申请人取得专利权。

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,到期前后是可以续展的,而专利的保护期有10年与20年两种,是不可以续展的,到期就无效了,进入公用领域。商标的申请人地址与名义发生了变化是要变更的。

商标的转让是登记制,要通过商标局的核准才有效,而商标的许可,只要备案就可以了。商标转让合同做完了,受让人与转让人也一并向商标局提出了申请,这个时候,受让人并没有商标专用权,商标专用权,是从转让商标经核准后,予以公告之日的时候。

专利转让: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

是的,我们是做专利转让的,但是在专利转让之前,得有专利,而要想得到专利,前期有很多事要做,比如提交专利之后,发明专利申请,会对发明专利申请做一个初步的审查,这个审查主要是形式上的,如果符合专利法的话,自申请日满18个月,发明专利会自行公布,这个与国际专利差不多,国际专利也是18个月公之于众,公众于众,就可以得到临时的保护了。

在初步审查中,会审查发明的名称,发明的名称一定要精确,不能有不确定性,另外呢发明名称一般不超过25个字,化字的最多不超过40字,发明人的审查,要记住,发明人一定得是自然人,不能是法人或者集体,提出专利申请后请求不公布发明人姓名的,应当提交由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书面声明,但是专利申请进入公布准备后才提出该请求的,视为未提出请求,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。

外国人也可以直接在中国申请专利,但是要有中文的文件,说明书文字部分可以有化学式、数学式或者表格,但不得有插图。实用新型如果没有附图,是不会受理的。

商标专利相关法学习

商标有商标法,专利有专利法,商标专利法除了自己的法律之外,还有一些相关法,也是需要了解的,常见的有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,这两者多多了解是有好处的。比如行政诉讼,有的是不会受理的,有四种情况,提出行政诉讼是不受理的,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:(一)国防、外交等国家行为;(二)行政法规、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、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、命令;(三)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、任免等决定;(四)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。

而行政复议也是有条件的,象下面的情形,就不会受理:

一、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。

二、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。

三、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,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。

四、 同一行政复议申请,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;或者同一主体、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,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。

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中,没有侵犯了自身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,只有抽象行政行为,这不在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之内;这些都不受理的。

与商标专利相关的著作权法知识点

商标专利人,了解一下著作权法是有好处的,无论是商标转让,还是专利转让,都有可能碰到这些知识,多了解真的有好处,下面是一些知识点,如:

1、著作权人没有事先声明不许使用、转载的作品,别人是可以不经许可使用的,当然,报酬还是应该有的,但是有些细节还是不同,如果是电视台播放他人作品,如果是第一次,也就是广播电台要播放他人没有发表的作品,是要得到著作人许可,并支付报酬的,但是是已发表的作品,可以不经著作人认可。还有就是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进行表演,这个是要许可的。

2、中国公民的作品,不管是发表了的,还是没有发表的,都享有著作权的。作品自创作完成就有了著作权,不一定非得要发表。外国人的作品,也可以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
3、比如某工程师甲,利用单位的条件与物质,设计了一张建筑设计图,那么这个建筑设计图的著作权等是归于单位的,甲有署名权,而没有其它的发表权、修改权等等。

4、著作权可经细分为修改权、表演权、汇编权,发行权等等,如果著作权人过世后,除了修改权外,在著作权有效的期间,其它的权利是可以根据继承法转移的。

关于著作权的要点还有很多,今后会多多介绍这方面的知识的。

商标专利知产人应当了解的法律知识

现在法律是越来越多了,很多行业了解一下法律还是有好处的,不只是律师,象知识产权,这个与法律的关系很紧密,作为一个商标专利著作权人,除了要精通专利法,商标法之外,还有一些法律也是要了解的,如相关的民法通则,合同法,民事诉讼法,行政复议法,行政诉讼法,对外贸易法等等,都得要有所了解。

对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,如著作权法,商标法,专利法,反不正当竞争法,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,集成电路设计保护条例等等,这个最好是精通才行。还有一些公约,比如巴黎公约,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等,也是需要了解的。

专利本质上其实就是一个法律文书,其实是有很多说道的,以诉讼法为例,里面就涉及到基本原则,管辖,地域管辖,审判组织,回避,诉讼参加人,诉讼代理人,证据,调解,保全和先予执行,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,诉讼费用,第一审普通程序,审理前的准备,开庭审理,诉讼中止和终结,判决和裁定,简易程序,第二审程序,审理监督程序,执行程序,执行的中止和终结,要了解的东西还是有很多的,这还只是一个民事诉讼法,所以说,商标专利,一定要多多学习法律!

专利的实施和保护

专利的主要目的其实就是公开换取保护,如果不能保护的话,那么专利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,但是专利的保护,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保护,很多朋友不一定太清楚,比如,某人专利授权了,但是在这个人申请之前,有人就使用了这个专利技术,那么这属于侵权吗,如果在公布之后呢,在申请之前在什么情况下是现有技术,这些都要具体分析的。

另外专利的诉讼,一般在哪些法院举行,比如武汉的甲公司拥有一项产品专利权,其发现北京的乙公司在广州生产他的专利产品,并在上海销售,那么甲公司是不可以在武汉起诉乙公司的,如果在多个地方起诉的话,一般由先受理的管辖。

另外查处假冒专利的,由多少人啊,要不要公告啊,都是有规定的,如果别人使用专利,目的不是为了经营,在很多情况下是不构成侵权的。比如大学实验室做实验,做行政审批等等。在过去,专利的侵权赔偿在5000到50万之间,现在的法定赔偿数额为1万到100万之间,这些都是变化,了解一下也有好处。专利侵权的判断,要从技术特征上入手,看看有没有全覆盖,比如甲的专利特征为ABCDE,如果乙只用了技术特征ABC,那么就不侵权,但是丙使用了ABCDEF,这样的就侵权了。

专利转让:无效与复审的一些要点

专利无效,同一理由,不接受再次复审的,也就是说一事不再理!无效宣告可以委托代理,也可以不委托代理,但是在一个月内要交纳费用,不然视为未提出,同样,只是提出无效,却无具体理由,也是一样的视为未提出。无效宣告不参加口头审理,又不提出书面答复的,无效宣告视为撤回,无效宣告的口头审理,如果涉及到商业秘密,可以不公开审理,请求人撤回无效请求的,无效宣告也不一定终止。

如果是复审的话,复审决定作出后,向法院起诉了的,复审程序不会终止。在无效宣告中,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专利权人,只能修改权利要求书,如果主权未删除的情况下,对从权进行合并是不允许的。外观则不能修改申请文件。

另外,无效宣告的证据,在一个月内是要提交的,如果过期了,就不会受理,但公知常识可以例外。如果是外文资料,还要提交相应的中文译文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