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下,表情包已成为流行的网络表达方式,一些经常用表情包的网友们,肯定对“葛优躺”这个词和表情包并不陌生。近日,“葛优躺”肖像侵权案终于落判,艺龙网公司因擅自发布含有“葛优躺”图片的微博并将其用于商业宣传被判侵权,北京一中院判决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7. 5 万元并赔礼道歉。据了解,葛优的代理公司状告了多家侵权公司。
那么,这么火热的词是否可以注册成商标呢?这就引起笔者所在长春恒信致远商标公司同事的兴趣,在某一查询商标的网站上一搜,果然有广州微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注册“葛优躺”商标的,但是经过深入查询,发现所有注册都未成功,是的,这个商标是不能注册成功的,一旦成功便侵犯了葛优的姓名权,提醒一下,用别人名字注册商标的时候,必须经本人同意,否则属于侵犯别人姓名权,被注册一方可提起诉讼。另外别忘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上,对于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,是不予通过的!例如“吃货”、“坑爹”、“心塞”、“脑残”、“白痴”等等。
网络热词是一把双刃剑,如申请人并非真正的权利主体,而在先获得商标,当侵犯别人权利的同时,也将承担着巨额赔偿,此外,每当有热词出现,想要注册商标的也肯定不止你一人,例如傅园慧接受采访后,当月申请量就超过500件,还不“撞车”才怪呢。所以,笔者认为,还是起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吧!